河南昌隆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是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成立的股份制大型企业。本公司集高新电子、开发、生产、销售、技术研制为一体,有雄厚的资金、专业的技术、完善的售后服务,本着“优势互补、携手合作、共创双赢”的理念。我们将以质量第一、诚信第一、服务第一为宗旨,用我们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达到客户的信任与满意。我们将珍惜每一次与您合作的机会,愿我们的辅料为您的服装增光添彩。
  公司以“效率为先、质量第一“的原则,寻求加工合作伙伴,目前已与全国各地区合作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已经越过100家,以顺利实现外贸生产订单及广交会订单提供了有力的物流和生产保证,多次受到集团赞赏。
   企业实力雄厚,人才专业。本企业的产品属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市场广阔,供不应求,要以最快的速度赢得市场的先机,我企采用国际上最理想的外发加工模式,分散加工,集收成品,一来可以发展您当地经济,二来可降低我企的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竟争力,赢取最大的利润,从而达到双赢的理念,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我们要有效的利用您当地的闲散劳动力。劳动力就是财富,只要有志于加工行业的单位或个人,欢迎来我企业考察商谈加工合作事宜。

   组织一个小型加工厂利润分析表(加工人数10人)为例

收入
日创利
10人ⅹ20个(每人每天加工数)ⅹ6.5元/人=1300元/日
月创利
1300 元/日ⅹ28个工作日=36400元/月
年创利
10月ⅹ36400元/月=364000元
支出
工资
10人ⅹ60元(每人每天)ⅹ28天ⅹ10月=168000
场地、水电、管理
1000 元 / 月× 10 月 =10000 元
员工生活、食宿及其他
2000 元 / 月× 10 月 =20000 元
总成本/年
198000 元
年纯利润
364000-198000=166000 元
注: 1、日产量是8小时计,人均日加工费70元。
    2、人员规模只是公司确定定单量的参考依据,可适量减少或增加。
    3、公司每年预留总量的5%用于平衡定单,提前完成任务可申请下批定单。
  产品加工价目表

产品名称

加工费

机动车离合器
7.8元/片
20-28片/人
声光调节器
7.5元/个
15-20个/人
吸水拖把
7.6元/把
18-25把/人
双缸打气筒
9.8元/个
15-20个/人
电动自行车
68元/辆
2-3辆/人
   温馨提醒:产品若有变动以公司通知为准 以上项目我厂免费提供合格散件及专用工具、承担运费及工商税收、派技术员常驻加工地指导,验收结算,预付月计划的80%加工费,并办理异地加工委托书,你方若是不便,我方可直接派技术员到你处考察,并签定法律合同, 培训合格后,当日联系厂方发货,我厂不收任何押金及运费,详情可来电咨询。        
一、合作方式
   1、接产方负责加工生产所需的场地,工人招聘、工人工资、水电设备、辅助工具等。根据你工人素质选定你们能加工的产品进行加工,我厂免费产品技术培训,直到接产方完全掌握产品技术,做出合格的产品 。
   2、按照我厂对产品的技术要求进行聚集或分散加工,懂得协调生产,员工培训,以确保产品的质量。
   3、我厂派技术员驻地协助管理、负责技术指导、货物的验收结算。乙方须提供技术员的食宿方便,费用我方承担。
   投资任何项目都有风险,唯有选择来料加工才是包赚不赔的生意,我们遵守在一个区域内先办先得的原则,如果您有志投身加工业,请携手我们共同为您创造一份财富的事业!!

二、合作步骤
   A.确定人员:分析您所在地的剩余劳动力资源。您需组织闲置劳动力,并且有实力,讲信誉,有良好的质量意识,并且具备组织管理能力。
   B.确定产品:我方的产品拥有较多品种,您需要到我方实地的考察清楚产品的加工的可能性,以您的实际动手工操作来确定产品的加工工艺流程、单价、日产量,从而分析您的利润及加工产品的可行性.
   C.厂方所寻求的是一种长期合作,所以您必须有一定的事业心及信心,因为“创业艰难、守业更难”,整个合作期间,您需要与我方有着良好的沟通,共同克服困难的合作精神.
   D.加工户必须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我方下发的生产任务(货期双方议定),并能与我方签订一年至三年以上的法律公证合同。
   E.异地分厂资金独立核算,我方对申办者所联办的生产加工厂进行脱产管理或间接管理。加工户所做订单我方现金结算,批交批结。

申请方需要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能力及民事能力。
   2、申请方有着良好的个人信誉、一定的流动资金、有较强的积极进取态度。
   3、能组织10人以上闲置劳动力,可集中或分散加工生产。
   4、有2名以上负责人(品质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
   5、具有一定的生产组织管理能力。
   6、能专职从事本加工生产;合作期限1—3年,签订法律公正合同。
   7、为确保合作方的责任心,保障订单顺利实施,参照国际惯例,合作方需按年订单总产值(年总加工费)交付订单定金。(一年按3%,两年按2.5%;三年按2%);订金在交完第一批产品后全额退还。

授权方提供条件:
   1、提供申请方每年订单所需的生产量。
   2、办理1—3年《授权成立加工(分厂)合同》,每市、县限办一家,期满优先续约。
   3、当申请方保质、保量、按时交付首批合格产品后,授权方预付下一批产品的40—60%加工费。
   4、申请方完成首批产品时,由授权方出资在申请加工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加工分厂领取相关营业证件,公司统一缴纳工商税费。
   5、授权方承担往返长途运输费用。
   6、提供相应产品技术员去申请方所在地,上门进行技术培训,指导生产。
   7、每月加工费结算1—2次,按时验收生产产品,并于验收当天一次性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
   8、特别承诺:公司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河南昌隆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法律责任。